在相當長一段時期內,戶籍管理制度不嚴格,經常會出現戶口本的姓名與個人實際姓名不相符、出生日期有差錯等情況。為了徹底扭轉這種現象,公安戶籍部門也進行了較大改革,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改名字需要哪些程序,一起來看看吧。
改名字需要哪些程序
第一,寫一份申請,陳訴清楚改名的正當理由,以及改名的必要性,這里一定要誠懇。
第二,把申請和證明、現用身份證、戶口本等一起拿到轄區派出所申請改名,會調查你是否有違法犯罪記錄。
第三,調查通過后會寫明你無違法犯罪記錄,并簽字。會讓你去找所長簽字。
第四,拿上簽字后的申請和你的證明材料去找所長簽字。所長看完申請和證明后會簽字,也可能會讓你去找局長簽字。
第五,根據指示拿上申請材料找所屬分局或市局的負責局長簽字。局長看到所有申請、證明、調查材料沒有問題后,一般就會給你簽字。
第六,這個時候再把申請材料拿回派出所,派出所看到局長批示同意改名為你的新名字后,會讓給你把戶口等檔案的名字改了。
第七,一個月后你再拿上戶口本等去申請辦理一個新名字的身份證。新名字一個月后才能辦身份證
1、想改名者到戶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戶證窗口,領取申請表格
2、并提供所需資料
3、經審批后即可改名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七、十八條規定,
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請,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寫充分,到當地派出所戶籍室辦理,戶口登記機關認為有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十八周歲以下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如果是十八周歲以上,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
(一)、本人到戶口所在地的縣(市、區)公安局刑警大隊開具有無刑事處罰記錄證明,必須要本人去辦理,并隨帶戶口本、身份證,印制一個十指的指模,大約需要一個星期左右可取證明。
(二)、準備兩張一寸本人近期照片,到當地派出所領取兩張《戶口登記內容變更申請表》空白表,并按照規定要求填寫清楚、正確。
(三)、將《戶口登記內容變更申請表》拿到所在的村委會(鄉鎮)或居委會(街道)簽字蓋章,并請村委會(鄉鎮)或居委會(街道)出具證明。如果是在校生或有單位的,所在學校或單位均要出具證明。
(四)、本人寫好一份戶籍改名字申請書,并隨帶上述證明以及戶口本、身份證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需要派出所和縣(市、區)公安局(一般均需3人以上)全部簽署同意意見后才算辦理完畢,然后即可辦理新的身份證。
未成年人更改姓名在受理申請后,3工作日內辦結;“還祖姓的”和成年人更改姓名在受理申請后,30日內辦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