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知道改名字需要一定的流程和順序,所以需要時間,那么你知道具體多久能辦下來嗎?下面是小編給大家帶來的一般改名字需要多長時間能辦成,歡迎大家閱讀轉發!

一般改名字需要多長時間能辦成
1、一般說來,到派出所提出申請、遞交材料后,大約15個或7個工作日后可以正式更改。
2、一般要向派出所提交戶口薄、身份證、改名理由的申請和有關證明材料(18周歲以下可由父母或撫養人提出書面申請)。
1.申請人的姓名有諧音,讀起來有歧義;
2.姓名中帶有生僻詞,電腦打不出來;
3.申請人姓名和祖輩中的人重名;
4.僧侶尼姑等出家人需要用法號代替俗名的;新生兒改名
5.夫妻離婚后帶小孩,需要改名;
6.在同一個單位或同一個班級里有重名的;
7.有特殊情況的。
1.因故意犯罪或違法行為曾經被處以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或者勞動教養的;
2.正在服刑或者被執行勞動教養的;
3.正在接受刑事案件或者治安案件調查的;
4.民事案件尚未審結或者尚未執行完結的;
5.行政案件尚未審結或者行政處罰尚未執行完結的;
6.個人信用有嚴重不良記錄的;
7.公民擔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長、總經理、經理)時,因故意行為造成單位信用有嚴重不良記錄的;
8.戶口登記機關認定不宜變更的其他情形。
1、學生提出申請,在申請書上寫明更名原因。如果理由不充分,學校有權利拒絕其更名。同意的話,可以在申請上如此操作:輔導員簽字、系里主管領導簽字,蓋系里的章;學校負責學籍老師簽字、主管處領導簽字,蓋處室的章;學校主管領導簽字,蓋學校大章。
2、派出所出具的固定格式的更名證明。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
《民法通則》第99條規定:
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戶口登記條例》第18條,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18周歲以上公民需要變更姓名時,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公民的姓名權受到侵害了,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
__ 公安局 __ 派出所:
本人是誰,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日,本人妻子,姓名,民族,出生年月,
本人女兒居民戶口簿上的名字是 __,女,漢族,年 x 月 x 日生,身份證號:__。現在,正式以文本形式 向貴所提出更改我女兒姓名為 __ 的申請。根據《中華人民 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的第 1 條規定:未滿十八周 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 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所以我現為女兒提出書面申請。
改名理由:由于當時出生在醫院登記時,自己疏忽,寫錯了同音字,眼前,孩子要上幼兒園,為了孩子上學學籍的正常延續使用,便以 后的升學和就業,現特提出書面改名申請。我知道,這樣會 給貴所帶來額外的工作,但還是肯請貴所予以批準我為女兒 的改名申請為謝! 特此申請
申請人:父母兩人的簽名
20__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