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公祭日的歷史意義
其一,沉重打擊日本右翼試圖歪曲、抹殺歷史的“翻案”企圖。
一個民族不怕犯錯誤、甚至犯罪,但最怕無視歷史、歪曲歷史、褻瀆歷史。南京大屠殺是日本侵略者對中國人民犯下的滔天罪行,鐵證如山,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和中國南京審判戰犯軍事法庭對此作出了莊嚴的審判。南京大屠殺的歷史,有侵華日軍各級指揮機構當時的命令和日本官兵的記錄為證,有中國幸存者的血淚控訴為證,有《拉貝日記》《魏特琳日記》等國際人士提供的證言和美國牧師約翰·馬吉1937年拍攝的電影膠片為證。然而,一段時間以來,日本國內政界學界媒體各種否認南京大屠殺的言論卻甚囂塵上。舉行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國家公祭儀式,讓人們銘記這段血凝的歷史,對于凝聚中華民族的力量,反擊日本右翼勢力否定侵略與加害史實的言行具有重要意義。
其二,彰顯對生命的敬畏、對人權的尊重。
30多萬,不是一個冰冷的數字,而是一個個曾經鮮活的中國人的生命。這些死難者的背后,是一個個曾經溫暖的家庭。中國舉行國家公祭儀式,悼念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和所有在日本帝國主義侵華戰爭期間慘遭日本侵略者殺戮的死難者,體現的是對人權的尊重、對生命的敬畏、對和平的向往。日本右翼分子打著“尊重死者”的幌子,托詞“死者為大”“死者即神”,不顧國際社會的一再譴責,一意孤行參拜供奉有甲級戰犯靈位的靖國神社。既然“死者即神”,那么被日本軍國主義分子屠殺的南京30萬生靈,應該不應該得到稍有良心的日本人的最起碼的懺悔和尊重?日本號稱已經進入現代民主社會,動不動就打出“尊重人權”的口號,要尊重人權,就應從尊重別國國民最起碼的生存權做起,就該老老實實地到侵華日軍實施屠殺的地方去謝罪。
82年前,侵華日軍制造了震驚世界的“南京大屠殺”慘案!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后,主要參戰國政府紛紛推出國家級哀悼日,以國家公祭的形式來祭奠在慘案中死難的國民,增強現代人對國家遭受戰爭災難歷史的記憶。波蘭的奧斯威辛集中營大屠殺紀念館、美國的珍珠港事件紀念館、俄羅斯衛國戰爭紀念館、日本的廣島和長崎原爆紀念館等等,每年都舉行國家公祭活動。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全票通過的決定:將12月13日確定為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國家公祭日。
國家公祭日的設立,是緬懷過去,更是扶慰民心、順應民意的措施,同時國家公祭日的設立,也是中國與世界更好地在溝通,在向全世界傳遞中華民族對于人權和文明的態度,在向全世界表達我們熱愛和平、維護和平的決心與責任。就如歐洲一年一度紀念奧斯威辛集中營死難者一樣,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國家公祭日,是中國的,也是全世界的。
以國家名義進行正式紀念與公祭,其世界意義在于,促使人類歷史記憶長久保持喚醒狀態,而避免出現哪怕是片刻的忘卻與麻木,共同以史為鑒、開創未來,一起維護世界和平及正義良知,促進共同發展和時代進步。
1.國家公祭日的目的和意義在于銘記過去,撫慰人心,順應民意。同時,設立國家公祭日也是中國與世界更好的溝通,向世界傳遞中華民族對人權和文明的態度,向世界表達我們熱愛和平、維護和平的決心和責任。以國家的名義進行官方紀念和公祭的世界意義,是讓人類的歷史記憶長久保持清醒。
2014年2月25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決議,擬將9月3日確定為中國人民抗日戰爭勝利紀念日,擬將12月13日設立為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國家公祭日。
2014年2月27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經表決通過,決定將9月3日確定為中國人民抗日戰爭勝利紀念日,將12月13日設立為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國家公祭日。
2014年7月6日,“___”正式上線。
2018年10月31日,南京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南京市國家公祭保障條例》,其中將國家公祭日當天全城默哀一分鐘的倡議,明確列入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