遷戶口改名字,需要先辦理戶口遷移以后,再帶上有新的戶口簿原件到新的戶籍地申請辦理名字更改的。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遷戶口后改名字的流程和手續,希望可以提供給大家進行參考和借鑒。

1、寫更名申請
2、到街道或單位的證明,改名字的程序特別提醒,如果是學生就到學校開證明,只需證明是本校學生即可。
3、到戶口所在地的戶籍部門申請更名,填更名申請表格,需要加蓋戶籍專用章,管片_簽字,所長簽字;
4、到縣級戶籍部門簽字;
5、公證;按要求超過16周歲要的公民改名字需要公證;
6、到市_局戶籍部門簽字,改名字的程序特別提醒,未滿16周歲無此步驟;
7、回到戶口所在地戶籍部門打印新的戶口本;
8、需要的資料:戶口本,身份證,照片
遷戶口時不可以改名字。改名字需要拿著出生證、父母雙方的戶口簿、身份證、準生證、結婚證到戶籍所在的派出所更改名字。所需資料:
(一)申請人填寫變更申請表、提供書面申請;
(二)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三)工作單位或居(村)委或在讀學校同意證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
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有房子可以遷戶口,由購房人自行決定。戶口遷移,應遵循人戶一致和居住地登記的原則。公民遷移需要個人申請、遷出地的準遷證、遷入地的準遷證、身份證明,居住證明,結過婚的帶上結婚證,征得遷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即可辦理戶口遷移手續。可以請他人代理,但持遷移證入戶環節最好本人前往辦理,因為在辦理過程中需要現場進行確認簽字,并采集本人人像照片,無法交由他人代辦,所以本人盡量自己去辦理。
是不可以改名字的。小產權房是指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其產權證不是由國家房管部門頒發,而是由鄉政府或村政府頒發,亦稱“鄉產權房”。“小產權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們在社會實踐中形成的一種約定俗成的稱謂。該類房沒有國家發放的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在國土房管局不會給予備案。所謂產權證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產權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