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更改名字的時候,如果我們的年齡越小,那么相關的手續和對自己的影響就會相對較小。以下是小編整理的30歲可以修改名字嗎,希望可以提供給大家進行參考和借鑒。
30歲可以修改名字嗎
30歲還可以改姓名,到戶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戶證窗口,領取申請表格,并提供所需資料,經審批后即可改名。
(一)未成年人改名需由監護人提出申請并提供相關證明(上述材料)。如父母離異的也只需要監護人一方同意即可更改;
(二)成年人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并持相關材料報公安機關審批即可;
(三)填寫改名申請提交給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填寫更名申請;
(四)到你戶口所在地的戶籍部門填寫表格,工作人員蓋章,所在_簽字,所長簽字;
(五)到你戶口所在地的戶籍部門的上一級主管部門審批;
(六)公證(超過16周歲需要公證);
(七)到戶籍部門打印新的戶口簿,申請新的身份證。
(一)未成年人改名需由監護人提出申請并提供相關證明(包括戶籍證明,學校證明,出生證明等)。如父母離異的也只需要監護人一方同意即可更改。
(二)成年人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并持相關材料報公安機關審批即可。
(三)具體辦理流程:寫一個改名申請提交給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通過蓋章后到所在地公安局戶籍科登記,在7-14個工作日后可以正式更改。
1、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請,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寫充分,到當地派出所戶籍室辦理,戶口登記機關認為有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十八周歲以上,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2、申請人到戶口所在地的戶籍部門的上一級主管部門審批。
3、到戶籍部門打印新的戶口簿,申請新的身份證。
4、成人改名需要的資料有:戶口簿,身份證,2張一寸照片,新戶口簿工本費。
5、《戶口登記條例》第18條,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18周歲以上公民需要變更姓名時,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公民的姓名權受到侵害了,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
改名一定要慎重,因為改名后會涉及到自己的銀行卡、社保、醫保以及產權證等等一系列問題,若處理不好,也會產生許多麻煩。
(一)未滿16周歲公民要求變更現用姓名的,由父母或者監護人持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填寫申請報告,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經派出所審核批準后,辦理變更;
(二)已滿16周歲公民要求變更現用姓名的,由本人填寫申請報告,持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證書原件及有關證明(有單位的要有干部履歷表或招工表并由單位核實簽意見蓋章),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報縣級公安機關審批后,辦理變更。
(三)父母離異后一方要求變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必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并簽協議后,方能申請辦理變更。
(四)父母離異后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要求變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
1、十六周歲以上未滿十八周歲且以本人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未成年人,可以自主決定本人姓名的變更,其父親和繼母,或者母親和繼父要求變更其姓名的,必須征得其本人同意;
2、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的父親和繼母,或者母親和繼父經協商同意,要求變更該未成年人姓名的,應當征得其本人的同意;
3、不滿十周歲的未成年人姓名的變更,由其父親和繼母,或者母親和繼父協商一致后決定。
(五)公民要求增加"曾用名"的,需增加的"曾用名"必須是公民過去在戶口登記機關申報登記并正式使用過的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