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都有權利更改自己的名字,因此是需要我們攜帶好個人的身份證、資料信息再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機關受理申請、等待審批等等過程。以下是小編整理的90后改名字需要什么流程,希望可以提供給大家進行參考和借鑒。

90后改名字需要什么流程
1、未成年人改名需由監護人提出申請并提供相關證明。如父母離異的也只需要監護人一方同意即可更改;
2、成年人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并持相關的材料報公安機關審批即可;
3、填寫改名申請提交給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填寫更名申請;
4、到戶口所在地的戶籍部門填寫表格,工作人員蓋章,所在_簽字,所長簽字;
5、到戶口所在地的戶籍部門的上一級主管部門審批;
6、公證(超過16周歲的需要公證);
7、到戶籍部門打印新的戶口簿,申請新的身份證。
改名字要去戶口登記機關改。變更戶口姓名的規定: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一)根據相關法規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公民本人或者監護人申請變更名字
1、姓名或者姓名的諧音違背公序良俗的;
2、姓名或者姓名的諧音易造成性別混淆、他人誤解或者傷及本人感情的;
3、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
4、公安機關認定確需變更名字的其他特殊情形。
(二)公民申請變更姓名的,應當提供變更理由和相關證明材料,經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調查核實,縣級公安機關審批后,給予更改。未成年人變更姓名的,應當經父母雙方或者監護人協商一致;10周歲以上未成年人變更姓名的,還應當征得其本人的同意。
中國文字博大精深,仍有不少人對自己的姓名不滿意,在我國對這個問題一直沒有確切的定論。但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和公安部三局關于執行戶口登記條例的初步意見第九條的規定,公民申請更改姓名按如下規定辦理:
(一)凡因戶口登記部門工作失誤造成公民姓名差錯的,由造成差錯的派出所出具證明,經現戶口登記地派出所所長批準后,給予更正。
(二)未滿十八周歲的公民,要求變更姓名的,由本人或監護人寫出書面申請,在校學生由學校出具證明,經派出所所長批準后,給予變更。被收養或被認領的的人,年齡較大的需征得本人同意。
(三)原冠夫姓的婦女申請去掉夫姓,或稱氏改為姓名的,以及僧、道、尼由法名改為俗名的,經派出所所長批準后,給予變更。 未滿18周歲的公民需要更改姓名的,可由父母或撫養人提出書面申請,經戶口登記機關核實情況后予以變更;對18周歲以上的公民,原則上不予更改,確有正當理由需要更改姓名的,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如屬干部、職工還須持所在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準予更改的證明,經責任區_審查,派出所長提出意見,報上級戶籍管理部門審批同意后,才可給予更改。